泉州市湖南商会入会指南
| 招商动态 |2016-06-29
三湘四水,由商得会,由会而聚,齐聚致强
一、入会条件
1、拥护本商会章程;
2、自愿加入商会;
3、在泉州市的湖南籍依法登记、注册的企业和湖南籍企业在泉州的分支公司或 办事机构等合法的经济组织。
4、依法经营,诚实守信。
二、提交资料
1、入会申请表
2、会员企业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
3、会员身份证复印件
4、申请人个人及企业简介
三、入会程序
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
2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
3、经商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后报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缴纳规定的会费
4、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1、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3、享受本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项目开发的优先权;
4、会员如有需求,可向本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由秘书处提交相关部门处 理;
5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1、遵守本商会章程,执行本商会的决议;
2、参加本商会组织的活动,维护本商会名誉,未经理事会批准,不得以本企业 或个人的名义代表商会对外开展活动。
3、接受本商会交办的任务及相关事项;
4、按规定缴纳会费;
5、向商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,为泉湘两地经济发展献计献策。
六、会员退会和除名
1、会员退会应向本商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,并经批准。
2、会员如超过一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,可视为退会。
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本商会予以除名。
1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受刑事处罚的;
2)被会员检举或本商会发现从事非法活动被查实的;
3)个人行为对本商会名誉有重大损毁的;
4)违反本商会制度和章程,情节严重的。
会员除名须经理事会审议决定,并在本商会刊物和网站上通报。
七、会费标准
1、会 长: 30万元/届;
2、执行会长: 15万元/届;
3、监事长: 9万元/届;
4、常务副会长: 6万元/届;
5、副 会 长: 3万元/届;
6、理 事: 9000元/届;
7、会 员: 3000元/届;
8、名誉会长: 赞助费10万元以上
(三年一届,须一次性交清会费)
八、会员服务
本商会的宗旨是“服务会员,整合资源,回报社会”。
商会将会以各种形式的联谊会、展览会、投洽会、组织外出考察、招商引资、洽谈项目、融资等,帮助会员优化资源配置,增强竞争力;同时,商会将协助与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、商会与外界之间的利益关系;
商会力争成为湖南籍乡贤在泉州的“娘家”
九、联系方式!
联络人:刘钦霞 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