滨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| 招商引资政策 |2016-03-08
滨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》要求编制。报告内容包括:概述;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;发布解读、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;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;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;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的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;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“中国•滨城”政府门户网站(www.bincheng.gov.cn)下载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滨城区政府调查研究室联系(联系:0543—3336095,电子邮箱:bcqzfdys@163.com)。
一、概述
2015年,滨城区政府深化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5〕22号)、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度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〔2015〕25号)以及《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》(滨政办发〔2015〕81号)相关决策部署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统筹协调、突出重点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在基础工作、制度建设以及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,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对推进依法行政、促进反腐倡廉、加强政务服务、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。
二、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
2015年7月,市府办下发《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》(滨政办发〔2015〕67号),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全面加强主动公开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、强化依申请公开等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,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公开水平。根据文件要求,我区下发了《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》(滨城政办发〔2015〕16号),确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通报考核办法,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,10月份对政府网站各乡镇(街道)和各部门专栏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;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并下发通报。
三、发布解读、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
(一)发布解读情况
2015年,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9篇。
(二)回应社会关切情况
2015年,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3次。
(三)互动交流情况
2015年,通过政府网站办理群众来信17件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,其中,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。